为什么说根子在上面?以J市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的平摊为例,这么多年,难道市县两级的领导不知道?我们在全国农村调查,以上两税平摊是普遍现象,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也以典型案例说明据实征收的两税平摊是普遍现象,既然如此,中央未必不知道?不知道的话,为何一再在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上重申严禁两税平摊? 中央肯定知道两税平摊是全国普遍现象这一事实的,市县两级以至省级官员也知道中央知道全国范围两税平摊的问题。他们说,问题不在于两税是否平摊,而在于平摊时不要出问题。出不出问题,就不是省市县三级更不是乡村两级所可以把握住的,因此,地方官员喜欢说“看谁的点子低。”中央反复强调“凡加重农民负担,引发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的,要追究乡、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涉及地、县领导责任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地、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有的地方两税平摊或加重农民负担恰恰闹出了人命,这个地方领导人的点子就低,日子就不好过。因此,在加重农民负担时,市县两级关心的核心问题不是农民负担是否被加重了,而是会不会出恶性案件。只要不出恶性案件,层级高的地方政府就对层级低的地方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农民上访来说负担过重和两税平摊的,能推则推,装模作样。 为什么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要平摊,而上级政府会不管?从J市农村来看,除征收方面的原因外,县乡财政紧张,地方政府要开源,就将主意打在两税上面。根据《S县财政年鉴》的统计,S县整个1990年代的10年,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分别由1989年的47万元和33万元,增长到1999年的917万元和464万元,10年时间,两税增长16.3倍,而实际税源增长的很少。以生猪为例,屠宰税是指农户自食杀猪所缴税收,税率为一头猪8-12元钱,J市农村有杀猪过年的习惯,有些农户(约占1/3)过年也不杀猪,这样户平生猪屠宰税不会超过10元,但在1990年代,乃至2001年,几乎所有乡镇农户摊到的屠宰税都远高于10元,高的达每户90多元,即相当于平均每户一年杀9头猪,这该多么荒谬!S县1999年征收屠宰税464万元,当年全县共12万农户,平均每户征收38.7元屠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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