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刘书明认为,农民负担过重在于政府推行城市偏向的分配政策和制度,导致了城乡居民之间分配关系失衡。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城乡平等的分配政策和制度,通过调整城乡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以实现城乡居民的平等负担。与刘书明观点相近的人很多。 三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包括村级民主,乡镇民主,推行乡镇长直选,建立维护农民利益的农会组织,从而提高农民内部的组织能力和提高与外界包括政府的谈判能力,以将农民负担控制一个合理的可以承受的边界之内。政治学和社会学界相当部分学者持此种看法。 依我们在J市农村调查的情况看,以上各种思考都有道理,但我们不同意那种单纯从技术层面进行费改税的思路,认为这种技术思路已走到尽头,不解决与之配套的改革,可能会如秦晖所担忧的那样,适得其反。 我们思路的要点如下:第一,在中国工业化的现阶段,农业对工业的补贴已无可能(也无必要),农业和农村在中国现代化现阶段的主要功能不是为国家提供多少财政收入,而是如何可以为数量庞大的农民留下一个稳定的生存退路,包括为那些在城市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进城农民留下足够的生存退路。只要农民有田可种,就可以解决温饱问题,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经济波动可以被农村农业的就业退路(温饱生存的退路)所消化,这就可以为国家的工业化提供了较大的回旋余地,为今后50年持续不断地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提供了进退有序的可能。换句话说,土地应成为农民生存保障之基础。 第二,土地生存保障功能的保持,来自两个不同方面的合力,一是中央稳定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政策不能变,允许农民兼业,也允许农民将土地转包他人,但不允许土地买卖。二是农民的耕地可以有价转包出去,或者说,耕地在扣除固定投入和劳动投入后,在缴纳各种税费摊派之后,可以有一定收益,而不是当前在很多地方农民将土地转包他人时倒贴若干现金。因为土地可以获得收益,农民就不会将土地撂荒,也不会随便将与土地的联系割断。应特别注意,土地对庞大数量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是中华民族在今后50年艰难险阻的现代化征程中最为重要的制度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