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8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认为“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保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民负担增长过猛的势头开始得到控制,部分地区负担偏重的状况有所好转。但就全省来看,农民负担仍然居高不下。特别是今春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纷纷向农民伸手,致使不少地方农民负担‘减而复增’,严重地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通知》要求“各地、市、州、县要建立首长负责制,组织强有力的专班,督促基层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逐项落实,及时检查,并于十月底以前将执行情况逐级专题汇报。”强调“对拒不执行本通知精神‘顶风上’,继续乱向农民伸手的,要从严查处,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这种强烈措辞下,J市农民负担仍然不断加重。C镇政府1994年元月的写《C镇1993年农民负担情况汇报》称,1993年全镇三提五统和上级审核批准的镇福利院集资费共提取162.54万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59万元的5.5%,比1992年190.1万元减少27.56万元,减少13%。其中三提五统147.54万元,占上年农民纯收入的5%,福利院集资15万元,占上年农民纯收入的0.5%。该《汇报》又称,1993年农民人平纯收入1078元,比1992年人均纯收入798元增加280元。依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不降的惯例,可以推知1991年C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会高于750元,由1992年全镇农民纯收入2959万元,除以农民当年人均纯收入,可以推知全镇共有3.7万个农村人口,由此可以推知1991年C镇农民纯收入总额不会高于2781万元。 《汇报》称1993年三提五统较1992年减少27.56万元,控制在5%以内,其中三提由1992年的112.3万元下降为1993年的88.8万元,减少23.5万元,五统由1992年的62.72万元,降为58.66万元,减少4.06万元。由此推算1992年共提取三提五统17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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