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yeewe.com   ·生活百科 ·文摘 ·娱乐王 ·商业资讯 ·图片·返回首页
首页>>证券金融论文>>证券投资>>正文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论文大全网:lw.yeewe.com  将本文推荐给你的QQ或MSN好友 加入收藏


2.非流通股模式
非流通股是除社会公众股之外的一切股票,包括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发起人股等等。这些非流通股可以通过大股东或集团公司的转让得到。东大阿派、吴忠仪表、大众交通、大众科创、赤天化等公司就是采用这种模式。

如东大阿派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方式:

(1)公司根据《沈阳市企业设立职工持股会的试点办法》,设立社团法人——宝钢东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后经批准设立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的地位为工会下属的从事职工持股管理,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责任的组织,为职工持股计划的执行和管理机构。
(2)由三家大股东出让的股份作为实施职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总额占宝钢东软总股份的21%,共计10080万股。

(3)股份分配范围:宝钢东软及控股企业的全体员工。分配数量根据员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制定具体标准。

(4)行权价格:以经评估的。由国资部门确认的上~年度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确定。

采用这种模式,以非流通股票作为行权的股票来源,由于其价格一般在公司净资产左右,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的价值,因此可以回避第一种方式行权价格偏高的缺点。对于这样的行权价,高管人员也比较容易接受。

但是采用这种模式同样具有一定的缺陷:由于这些股票不能上市流通,不能接受市场投资者对它的价值评价,可能会使公司的潜在价值被掩盖,不能分享证券市场上升所带来的收益,因此,它也就不能像真正的股票期权那样对高管人员产生较强的激励作用。

3.增发新股模式

清华同方、清华紫光、中兴通讯等公司采用增发新股的方式,来解决股票来源问题。

这种模式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模式。首先,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增发新股的数量。国内上市公司一般不是为实行股票期权计划而特别发行新股。通常是在发行新股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将一小部分新股作为公司履行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这种做法在形式上比较规范,但是目前中国证监会对此的审批倾向于高科技公司,普通行业的公司实行此种模式比较困难。如采用这种模式,在定价上也有一定的难度。

本新闻共45页,当前在第36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上一篇: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其路径选择
下一篇:中国股市的运行模型研究
Google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相关内容连接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构想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构想
·中国股市与国际股市的差距比较
·中国股市的运行模型研究
·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其路径选择
·《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危害及防范》
·《论我国保险资金入市》
·中国股市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
·论我国股市退出机制建设的几个重要问题

亿为中文网(yeewe.com)版权所有  服务声明

Copyright © 2004-2008 Yeewe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