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作为资金供给方———银行,商业化改革也并不到位。经营观念上的转变不够彻底,内部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尤其是商业银行经营本身讲求的就是“三性”原则,可现阶段银行对信贷风险的认识程度、防范能力及处理手段等方面尚存在诸多亟需提高的问题;对获利的保障和保护能力也不足,对贷款定价水平与质量衡量标准不定,对完全利率市场化可能带来的金融腐败行为也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控制手段。
由于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决定了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会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因此,根据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企业(包括商业银行)的改革,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创造良好的基础和外部环境。只要企业产权明晰,经营机制健全,就能减少企业在资金运用上的风险性,往往在借款时企业就会更多顾及因利率变化而引起的经营风险以及自身的实际偿还能力,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和债权人———银行的利益;这也将有助于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一定程度上强化银行信贷风险,增强其经营积极性和开拓性,从而使全社会的信用程度均得到提高,这才能为利率市场化的全面改革提供前提条件与基本保障。
二、积极创造实施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促进市场利率体系的形成和完善。首先要大力推进货币市场的发展,促进整个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基准性利率的形成。市场化的利率信号是在货币市场上形成的,发展货币市场有利于使这一信号能够准确地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变化,形成可靠的基准性利率,以此为导向,及时调整贷款利率,最终放开存款利率,才能真正实行基准利率引导下的市场利率体系。发展货币市场,其重点应是尽快完善同业拆借市场业务。在货币市场的各个子市场中拆借市场的利率最能及时体现资金供求变动状况,对整个货币市场的利率结构具有导向性,因而发展拆借市场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建设,规范证券市场的运作,推动我国国债一、二级市场发展。利率市场化的一个有效环节是增加市场上交易品种,使社会金融资产多元化,并加强各个市场之间的联系,以国债为基础的回购交易所形成的利率将是市场利率的主导性指标之一。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改革力度,适时调整存款准备金利率,促进银行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防止资金沉淀,刺激资金流向市场,由此形成一个完善的利率市场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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