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本市场而言,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发育还很不成熟,政府、企业、居民各不同的投资主体之间的资金难以进行有效的调剂。政府、企业、居民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主体,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其中企业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其次是政府投资,最后是居民个人。与投资地位相对照,全社会资金在各投资主体之间的分配则完全呈相反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部门之间的资金余缺状况为:政府由资金结余部门转变为资金短缺部门,短缺资金占GDP的比重在1%以上;企业一直是资金短缺部门,且资金缺口不断扩大;居民一直是资金结余部门,且结余份额越来越高。根据对2000年资金流量的测算,政府部门短缺资金为1000亿元,非金融企业短缺资金为12100亿元,居民个人结余资金为16000亿元。不同投资主体之间的资金余缺状况表明,要实现投资的快速增长,只有对不同投资主体间的资金进行合理调剂,也就是说,通过合理渠道,将相对次要投资主体居民的闲置资金转化为主要投资主体企业和政府部门可使用的资金。而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格局显然不能满足有效调剂资金的需要,企业尤其是大量的中小企业很难从目前的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资金。首先是银行贷款受到限制。银行部门一般不愿意为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贷款,因为他们感到发放贷款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1998年以来,为扩大内需,刺激民间投资增长,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1998年中央政府首次要求银行系统“增加向中小企业贷款”,各个国有银行先后成立了中小企业部,同时为鼓励银行将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倾斜,政府还相应提高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利息的浮动范围。但由于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诸多矛盾以及民营企业本身一些固有的缺陷,使银行对其贷款存在抵押担保难、跟踪监督难和债权维护难等问题,实施效果并不明显。其次是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我国的直接融资方式从一开始就主要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目前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困难,促进其机制的转换,要求股票市场要优先服务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条件。而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相对十分狭小,且市场进入门槛高。《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必须已经连续三年盈利,上市公司所流通股本应在5000万元以上。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规模都较小,产业层次低,与国家对企业上市规模和优先产业的要求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客观上加大了中小企业上市的难度。我国上市公司中非国有经济控股企业所占比例不到10%。三是缺乏风险投资机制。风险投资是一种将资金投向风险较大,具有较高技术含量以谋求高收益的特殊商业性投资活动。美国IT产业的崛起与风险投资业和NASDAQ系统的发展关系密切,20世纪80年代、90年代风险投资业在美国兴起,极大地支持了计算机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的民营企业经过二十年的迅速发展,已经进入“二次创业”过程,一批高科技民营企业正处在起步和成长阶段,需要相应的创业机制予以扶持,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而目前我国对风险投资的扶持还基本处于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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