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之三:要探索适合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澳大利亚的全民健康保障制度,是靠发达的经济作基础的。我国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必须根据国情研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能照搬别人的经验。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摸索出了适合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早在40年代,陕甘宁边区群众就建立了“医药合作社”,50年代,我国的部分省份发民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68年毛泽东同志未、示“合作医疗好”,极大地推动了合作医疗的发展。到70年代,合作医疗基本在农村普及。但到80年代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合作医疗开始受到冲击,大面积测定坡,当前强调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既不是、也不能恢复传统的合作医疗模式,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过去合作医疗模式进行改革,使之更适合国情、省情、县情、乡情和村情。总体上应把握民办公助,自愿适度,改革过去合作医疗模式中的大锅饭形式,个人支付一定的医疗费和服务费,强化个人费用意识,对乡村医生也要把固定报酬改为与工作实绩挂钩,。要科学研究筹资标准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享受医疗服务的范围、项目和补偿比例确定筹资标准,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筹资标准可低一些,并尽量缩小管理范围,可实行“村办村管”。经济发达地区筹资比例可高一些,有条件的可实行全乡统筹。筹资方法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改一家一户收取为统收。 对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坚持民主监督、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吸收农民参加管理和监督,尽量以较少的投入得到尽可能大的风险分但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作医疗的重病保障程度和社会化程度应逐步提高,最终实现全社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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