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共物品的外溢效果不能由权威机构界定给公众,可能发生公共物品私人占有的情形,或者公共物品主要为少数特权者服务。甚至在一定情况下政府也有可能完全为少数私人的利益服务,这个时候,政府治理结构就不再有公有制的性质,而成为少数人的俱乐部。 (四)公有制为主导的意义
公共物品公有制这种产权结构在以往的历史时代被人们所忽视,但在当今时代它以日益扩大的势头受到学者的瞩目。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物品的范围和数量在总体上看是增加的,这在发达国家表现得尤为明显。奥尔森注意到:在任何情况下,发达国家中政府用于处理至少已意识到的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有关事务的支出占国民产出的比重已大为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外部性和集体物品在美国(也许还有其他发达国家)显然越来越显得重要(奥尔森,1965[1971],212页)。诺斯也注意到,“当今象整个历史一样,许多资源更接近公有财产,而不是专有财产”(诺斯,1981,5页)。
关于公共物品的上述变化趋势,显然会对人类社会的权利关系或制度安排发生重要影响。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的人力资本日益显示其重要性;人力资本的水平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公正程度。从发达国家的情形看,社会福利和个人收入越来越与人力资本水平呈强相关,而与物质资本拥有水平呈弱相关(贝克尔,1964)。而决定人力资本水平的教育和健康投资一般是现代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仅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物品公有制在现代国家已具有主导作用。 参考文献(按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排列):
菲吕博腾等,1972,产权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出版社,1992年。 诺斯,1981,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出版社,1991年。 Cheung,Steven .N.S,1987a,经济组织与交易成本,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2-58,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年。 斯蒂格里茨,1993年,《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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