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上市公司担保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仅涉及上市公司、银行和被担保公司,还涉及到上市公司大股东、管理者和监管层;不仅是上市公司的个体决策行为,更是上市公司的群体市场行为。要有效规范和治理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不规范的担保行为。 一、引言 在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的发展中,担保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正常的经营手段,曾为上市公司方便、快捷地获得银行资金以及为金融机构利益的保障产生了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不规范的担保行为已成为困扰上市公司的一大陷阱,从奥园发展、神龙发展、诚诚文化到啤酒花、托普软件,从福建“担保圈”、上海“担保圈”、深圳“担保圈”到新疆“担保圈”,上市公司因担保被拖下水的案例屡见不鲜,有人甚至把中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称为“上市公司的哥德巴赫之谜”。尽管国内业界、学界人士曾对这一难点与热点问题给予了关注,但由于以往的研究大都采用个案研究的方法,从现象上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和危害进行描述,缺乏深入的理论思考,因而得出的结论缺乏说服力。上市公司担保行为存在和发展的本质和经济功能何在?其演变轨迹和特征又是什么?这是我们在深入研究中国上市公司担保问题前首先需要弄清和解决的问题。 二、中国上市公司担保行为的本质与经济功能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担保可以有三种选择,即保证、抵押和质押。但中国上市公司在担保行为的实际选择中,却具有明显的保证担保偏好。据笔者统计,在1999-2002年上市公司的长期贷款(平均值)中,保证担保贷款达58.44%,而抵押担保仅占28.48%,其余13.08%基本是信用贷款;在同期的短期贷款(平均值)中,保证担保贷款更是高达63.38%,而抵押担保仅占 22.22%,其余14.41%基本是信用贷款。由此可见,不论在长期还是短期贷款中,质押担保贷款的比重都非常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中国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实际上主要是保证担保行为。由于担保使得公司在债务人一旦无法偿还债务时必须替其“买单”,或有负债会立即转化为公司的现实债务,因此,公司的这种无偿保证实则是“无偿给予他方以公司信用,无异于无偿给予他方以公司财产”。出于对股东利益的保护,各国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普遍实行了严格限制。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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