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支付高等教育费用,就是买断人力资本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政府制定计划。学生免费入学,公费医疗,毕业生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分配资格作为惩罚,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计划接受统一分配的学生。同时作为对未受教育者的补偿,人为缩小受教育者的工资收入,使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与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差别小于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差别,即受教育者多为社会作贡献。其理论依据是:由政府进行的人力资本投资,投资收益属于整个社会,私人不因人力资本存量而享有收益索取权。
从过程上看,这一套制度并无不妥之处,但是由于先天原因,它和计划经济下诸多制度一样存在严重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严重阻碍劳动力自主选择和和自由流动,抑制教育的配置能力[8]。“我是一块砖,东西南北任党搬”固然强调了党和政府配置人力资本的强大能力,在人力资本贫乏的发展中国家,这一点非常重要,正因为这种强制力,才完成了像“两弹一星”这样的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但在另一方面,正因为人力资本贫乏,就更应当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人力资本较强的专属性,挪作他用不但是对资本所有者的损失,也是社会资源的浪费。然而对人力资本进行有效配置要求①计划者有充分信息②计划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利益取向或价值取向相同,即目标函数相同,因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存在、不可能定理使得上述条件不能实现,人力资本的浪费也就在所难免。
第二,限制人力资本载体即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导致低下的劳动生产率。人力资本与其载体不可分割,就决定了人力资本运用程度取决于载体的主观能动性。一般而言,只有载体的兴趣爱好得到满足、创造欲望在一定条件下激活,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而当其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需求层次得到满足时,“一个人能成为什么,他就一定能成为什么”(Maslow, 1954)[9]。要想让人力资本所有者发挥潜力,就需要消除不满意,提供满意(Herzberg, 1959)[10],满足其权力需求,归属需求,成就需求(McClelland,1953)[11]。用人单位被动接受毕业生,学生不能根据个人的特长和偏好选择适当的职业和工作单位,最终结果只能是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因此过分强调螺丝钉的崇高境界,不但不能使社会人自我实现,更是对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侵害。如果不考虑民族情感,那么在既定范围内没有合适的工作机会以达成自我实现的情况下,为避免人力资本贬值,向外发展是唯一的选择,智力外流也就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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