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yeewe.com   ·生活百科 ·文摘 ·娱乐王 ·商业资讯 ·图片·返回首页
首页>>经济学论文>>经济学理论>>正文    

董仲舒经济思想研究(下)


论文大全网:lw.yeewe.com  将本文推荐给你的QQ或MSN好友 加入收藏

第三,“与民争利”违背了“天意”。
“天论”是董仲舒学说思想的一大特色。“不与民争利”的伦理经济思想也被他从“天人”关系的角度加以解释和论证。
董仲舒的“天”论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笔者认为,董仲舒所讲的“天”有两种,一是物质之天,一是精神之天;物质之天指自然现象,精神之天指物质意识。他的用意是要把人事附会天意,为一定的人事寻找“客观”依据。他的具体做法是,把物质之天本身及其运动形式与人及其人事进行类比,这就是“天人相类”;然后得出人事变化都是天意安排的结论,即“天人相通”、“天人感应”。这正是他所说的“以类合之,天人一也”(《阴阳义》)。“一”就正是他要为人事寻求的根据,某一人间之事合理与否,该不该存在,就要看天人之间在此能否“一”。他在找天人相类之处的时候,“天”还是物质之天;而当他把人事比附天意,物质之天便上升为精神之天,于是陷入唯心主义。
从形式上看,“天人”相类、相通(如天不重与,人亦不可占双份)是从伦理上判断“与民争利”违背天意的依据。而事实上,董仲舒把“与民争利”从伦理上判断为非,完全是根据仁义礼的规定以及这种行为侵害了人民的谋生之路。他把这个问题上升到天意来认识,就正是把这一判断标准作为过度中介的。他的逻辑是,遵循仁义礼就是合乎天意的,否则就违背了天意。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依据作为中介性标准,那么是否违背天意就无从可知了。这样看来,天意就是一种假托。“假托”天意的目的就是要寻找更有说服力的“客观”依据。在他看来,人间社会的事情应该不应该如此,最大的依据莫过于天意是否如此。
于是为了寻找这种出自“天意”的依据,董仲舒就把动物界的自燃现象作出神学目的论的解释,以使天人相通、相应。他说上天的赐予是有区别的,“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董仲舒传》)。又说:“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度制》)他指出,“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董仲舒传》)可见,“有大俸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业,乃天理也”(《度制》)。

本新闻共13页,当前在第8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上一篇:邓小平对外开放理论的两个历史性飞跃
下一篇:董仲舒经济思想研究(上)
Google
 
关于“董仲舒经济思想研究(下)”的相关内容连接

·目前国内经济形势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特殊意义
·董仲舒经济思想研究(上)
·邓小平对外开放理论的两个历史性飞跃
·物价波动问题研究——抓住“看不见的手”
·
·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中国经济改革中的社会公正问题
·谁来执掌中国的上市公司
·高等教育的费用负担和付费方式选择

亿为中文网(yeewe.com)版权所有  服务声明

Copyright © 2004-2008 Yeewe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