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总需求憎长的税收政策研究
发布时间: 2003-11-5 作者:秩名
有效需求不足是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此,中央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努力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控经济运行,启动投资,引导和鼓励消费,千方百计开拓国际市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文从税收与经济的辩证关系人手,分析了现行税收政策中不利于总需求增长的诸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分别提出了促进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出口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
一、当前税收政策中不利于总需求增长的因素分析
(一)抑制投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非国家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的主导地位越来越突出。从 80 年代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看,国家投资逐年减少, 1981 年国家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 28.1 %,到了 1997 年就只占 2 . 8% ;国内贷款多数年份在 20 %左右,最多的一年( 1992 年)也只占 27 . 4% ;引用的外资虽然不断增加,但少有超过 10 %的年份;在固定资产投资中 60 %以上的资金是靠自筹和其他途径。显然,刺激投资的着力点在于启动民间投资。 但是,当前的税收政策还不能充分有效地引导投资方向、增强投资动力、提高投资效率,具体表现为:
1 .税和费的总体负担重,降低了投资的收益率。一是政出多门的各种收费泛滥,大大加重了投资者的负担。二是一些税种的负担比较重,具体讲有以下几方面:
( 1 )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实施新税制后的第一大税种,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但几年来的运行已暴露出不少不利于投资的弊端:一是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允许抵扣,加重了企业(特别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负担。二是起征点太低,税率太高。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法规定,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600 -- 20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200 -- 800 元。这样,除非销售额很高,否则小规模纳税人是赚不到什么钱的。以销售货物为例,即使毛利率高达 30 %-- 40 %,月销售额 2000 元,毛利也只有 600 -- 800 元,再扣除店租、各种费用和税款,余下的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另外,目前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 4 %和 6% 的征收率看来还是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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