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被审计单位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结构上的普遍缺陷,使得我国上市公司本身不能形成完善的内部约束机制,“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而“内部人控制”的公司中,管理当局很容易利用对不确定事项会计处理的调节来实现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目的。因此,在公司缺乏对管理当局实施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管理当局提供的低质量财务信息便直接暴露在注册会计师面前。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当局就有了得到低质量审计报告的动机。同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费用是由被审计单位承担的,在“内部人控制”的被审计单位中,注册会计师的收益取决于管理当局的决定。可见,在这种扭曲的公司治理结构下,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之间存在着利益上的依存性,从而为二者相互勾结提供了可能。 因此,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还必须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相结合。完善股权结构,形成股东之间利益和表决权的相互制衡;理清委托代理关系,使代理人处于股东的监督之下,真正从公司的利益出发、为全体股东而非个别股东的利益着想;完善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使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统一起来。彻底改变我国当前普遍存在的由国有股一股独大所形成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从而杜绝低质量审计报告产生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徐政旦等.审计研究前沿[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Willam.R.Scott,FinancialAccountingTheory[M].PrenticeHall,CanadaInc.,2000. [3]Healy,P.M.TheEffectofBonusSchemesonAccountingDeci sions[J].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1985,(4). [4]Jones,J.,EarningsManagementDuringImportReliefInvesti gations[J].JournalofAccountingResearch,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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