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运作中的伦理障碍及其对策
发布时间: 2003-3-21 作者:苏 勇
摘 要:电子商务是当前中国大陆方兴未艾的商业活动,很多企业都跃跃欲试.虽然这一新经济状态下的商业形态有着光明的前景,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技术上的问题尚容易解决,而电子商务运作中的伦理障碍则更为严重.据此,指出了表现在电子商务运作各环节中的4点伦理障碍,并提出了3点对策.
当今中国,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一大热点.无论是传统的制造业或是新兴的金融企业,都把电子商务作为企业经营的一种新方式,纷纷投入巨资建立网站,在国际互联网上从事BtoB,BtoC的各类商业活动,在网上进行交易.不少企业在电子商务运作的实践中,还创造了一些适合我国特点的独特做法.例如,上海梅林正广和公司经营的85818网站,根据上海地区的市民居住情况和交通特点,使用现代化的汽车和传统的三轮车相结合的做法,做到了当天订货,当天送到.较好地解决了和电子商务配套的物流配送环节.
按照IBM公司的定义,电子商务=Web+企业业务.它所强调的是在网络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互联网(Interna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企业外部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1997年10月1~3日,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了全球信息化标准大会.明确提出了一个关于电子商务的比较严密完整的定义:“电子商务是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这里的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资料交换(EDI)、电子支付手段、电子定货系统、电子邮件、传真、网络、电子公告系统、条形码、图像处理、智能卡等.一次完整的商业贸易过程是复杂的,包括交易前的了解商情、询价、报价、发送定单、应答定单、发送接收送货通知、取货凭证、支付汇兑过程等,涉及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流动.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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