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yeewe.com
·
生活百科
·
文摘
·
娱乐王
·
商业资讯
·
图片
·
返回首页
首页
>>
财政税收论文
>>
税收理论
>>正文
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论文大全网:lw.yeewe.com
1998年5月20日,世界贸易组织132个成员国的部长们在日内瓦达成一项协议,对在因特网上交付使用的软件和货物至少免征关税一年。但这并不涉及实物采购即从一个网址定购产品,然后采取普通方式越过有形边界交付使用。
作为协调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OECD早在1996年6月就着手研究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多次召开部长级会议对电子商务税收原则进行磋商。在1998年渥太华会议与1999年巴黎会议上,就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达成如下共识:(1)保持税制的中性、高效、确定、简便、公平和灵活;(2)明确电子商务中消费税的概念和国际税收规范;(3)对电子商务不开征新税,而是采用现有的税种;(4)提供数字化产品要与提供一般商品区别开来;(5)在服务被消费的地方征收消费税;(6)要确保在各国间合理分配税基,保护各国的财权,并避免双重征税;(7)在定义常设机构时,要区分计算机设备的硬件与软件,只有前者构成常设机构等。
五、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与管理的建议
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还不突出,我国尚没有对付电子商务的税收规定。我们应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的发展态势及其对税收的影响,尽早提出应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针对电子商务对税收管理的挑战,我们应采取如下具体对策。
1.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确定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一是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对现行税收制度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二是暂不单独开征新税,不能仅仅针对电子商务这种新贸易形式而单独开征新税。三是保持税制中性,不能使税收政策对不同商务形式的选择造成歧视。四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在互利互惠基础上,谋求全球一致的电子商务税收规则,保护各国应有的税收利益。
2.完善现行法律,补充有关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条款。考虑到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是先进技术的纯进口国,为维护国家利益,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时,应坚持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并重的原则。尽管从短期来看,无须对电子商务征收新税,但从长远来看,必须研究制定相关的税收法规,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等,在我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条例中应补充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相关条款。
本新闻共
8
页,当前在第
6
页
1
2
3
4
5
6
7
8
上一篇:
论基于ISO9000标准的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体系建设(上)
下一篇:
有关税收理论问题的论点简介
输入您的搜索字词
提交搜索表单
Web
yeewe.com
关于“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及对策分析”的相关内容连接
·
对工作情景中人的胜任力研究
·
能本管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新思路
·
传统战略的终结:战略整合模型研究
·
对生命型公司的思考
·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
如何帮助员工制定职业发展战略
·
电子商务企业的知识管理要求
·
it企业新员工获得成本研究:模型与实例
·
波士顿矩阵的运用
·
企业如何做市场调查
亿为中文网(yeewe.com)版权所有
服务声明
Copyright © 2004-2008 Yeewe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