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这一级是完整的政府好呢,还是还权于民,让集体经济组织自己决定事务;或是凡是那级政府出台的政策,就由那一级政府出钱;要赋予下级和基层政府或有关组织责、权、利,充分有效行使贯彻落实政策的职权,不能是中央与地方、县级与乡镇之间矛盾向农民转嫁,恐怕是优先要考虑的。因为,至少在村以下是农民自治,要尊重农民权益。因此,农村费改税,要想解决问题,必须理顺体制,不能就事论事。至少要有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先后顺序,要标本兼治,而且关键是要不断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各项投入。在新的发展阶段,如何不断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各项投入,关键是转变传统的、以往追求农产品总量增长的思维模式。特别是将原有的农业投入概念尽快转变为农村投入的理念。
2.我们是否需要重新修订完整的农村发展政策
在此,欧盟农村发展政策的原则值得参考:
在欧洲,农业在农村地区仍然是主要经济,对农村地区的风貌和社会结构都有较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提供新的经济活动和收入来源是十分必要的。欧盟对农村发展的承诺正是建立在认可和接受这一点的基础上。农村经济实现多样化要求采用一条多方面综合的道路。
欧盟农村发展政策有4个明确的目标:
·欧盟维持和创造工作机会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融合;
·通过鼓励多样化,增加基本建设和提供新技术来克服发展中的障碍;
·提高生活质量(通过保护环境,提供基本服务等);
·在保存其原有文化和传统的同时维持可行的社区的模式。
农村政策要想有效,还必须注意到农村地区发生的全部事件。欧共体的农业发展道路反映了这一点。
欧共体从以下几方面对农村发展提出明确的协助计划:
·结构基金计划,通过以地区为目标的援助和同类措施,以及用新的创见来帮助实行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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