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财政支
出
中央本级财
政支出
第一口径计算的债务依存度
第二口径计算的债务依存度
1991
461.40
3813.6
1337.61
12.0
34.5
1992
669.68
4389.7
1609.01
15.2
41.6
1993
739.22
5287.4
1648.20
13.9
44.9
1994
1175.25
5792.62
2253.79
20.3
52.1
1995
1549.76
6823.72
2873.75
22.7
53.9
1996
1967.28
7973.55
3466.59
24.8
56.7
1997
2476.82
9233.56
4450.87
26.8
55.6
自1994,我国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就已经超过了50%,而且一直呈攀升之势。从表中我们可以得出,在1997年我国整个国家财政有1/4以上的支出、中央财政有近3/5的支出需要靠发行国债来维持。如果说26.8%的国家财政的债务依存度还没有高到无法承受的地步的话,那么55.6%的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则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大大超出了国际公认的安全线(15-20%)。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要目标的中央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的一半以上要依赖于发行国债,这不仅与政府活动本身的性质不符,而且照此发展下去,其潜在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从以上两个指标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国债规模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且这一风险主要体现在国债的发行规模(而非累积规模)偏大。国债发行规模的偏大又集中表现为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偏高。 三、债务依存度偏高的原因
债务依存度偏高是国债发行规模偏大的结果。债务依存度偏高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
(一)体制改革。随着政府减税让利这一改革步伐的迈出,财政的亏空也越来越大,赤字连年不断,而且只增不减。在允许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的情况下,财政赤字同时靠向中央银行透支和举借国债两种方式来弥补。但是向中央银行透支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为了抑制通货膨胀,1994年彻底取消了财政向中央银行的透支,这样财政上的赤字就只能由举借国债这一种方式来弥补。随着弥补赤字方式的“双轨制”转入“单行道”,国债的发行规模亦由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几十至几百亿元,一举突破了千亿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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