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国际关系体系析论(下)——以义和团运动为线索
发布时间: 2003-12-23 作者:陈强
三
从迈入「近代」门槛的时候起,中国就为接踵而来的内变外患困顿不堪;但从一个历史的长期看来,真正的危机直到十九世纪六○年代反洋教运动渐起波澜之时才昭彰於世。雍正禁教一百二十多年之后重返中国的基督教势力从一开始就和搭载炮舰而来的近代国际关系体系结下了不解之缘。一八四二年的《中英南京条约》规定:「自后有传教者来中国,一体保护。」(注二六)一八四四年的《中美望厦条约》规定:「除传教士可在五口通商外,还可建立教堂。」(注二七)而同年签订的《中法黄埔条约》规定:倘有中国人将佛西阑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注二八)一个宗教如果堕落到了需要凭籍与暴力的联姻来维持其活力,那就是等于宣告它作为信仰体系已经栋折榱崩。倚仗着「文明世界」的军事力量和不平等条约给予的特权在中国「布道」的基督教是一个和拿撒勒人耶稣在巴勒斯坦宣传的貌合神离的基督教。以自律、宽容、博爱、谦逊著称的基督教过「近代文明」这个酱缸几个世纪的浸染已经面目全非,当此之时在基督的顶上仍然熠熠放光的只能是体现着时代精神的「国家利益」的光圈了。十九世纪中后期遣派来华的樊国梁安治泰们尊奉的「神」是民族国家征服异民族的卑鄙龌龊的情态;传布的「福音」是民族与民族之间深入到脊髓的敌视情绪;而他们孜孜矻矻经营的「上帝的事业」实质上就是资本主义列强称霸世界的宏图大计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为了「使上帝的荣光在中国显现」。(注二九),教会不仅肆意祗毁「中国所守孔孟之道」(注三○),而且还「纵教民干预公事,挟侮官长,甚至地方匪类假冒招摇而各教士辄出护持,使各州县不得行其法。」(注三一)基督教势力在中国的存在对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等级森严的世界秩序构成致命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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